征求对关于推进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推进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含电子版)反馈我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附件:《关于推进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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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5日
(联系人:覃时胜,电话:3503927,邮箱:qinshisheng3@126.com)
抄送:局各领导。
附件
关于推进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动新时期我市社区教育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改革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夯实教育物质基础,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逐步完善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培训模式,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终身教育体系网络。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建设,到2015年,力争建设4个省社区教育实验区,逐步扩大社区教育覆盖面,社区教育有条件地延伸到农村地区并取得初步经验。全市初步形成开放型、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的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奠定良好的学习型社会基础,基本形成具有特色的学习型社会框架。
2.各市、区社区教育实验区的教育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到2015年,使社区居民年培训率逐步达到50%以上,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创造具备社区教育机构、人员和经费等保障条件。
3.各市、区要制定具体的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将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当地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中;各市区要出台终身教育体系的指导性政策文件,明确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主导责任。
4.以建立的社区大学为龙头,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教育培训体系,积极搭建网上市民终身学习平台,为社区市民提供终身学习的资源和服务。到2015年,城乡居民接受终身教育的普及率达55%以上,45%以上街道(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成学习型组织。
5.统筹协调社区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完善社区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健全公民接受继续教育的体制机制,使历届未升入全日制学校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普遍接受多种形式、不同年限的成人继续教育。
三、工作措施
1.整合教育资源,构建社区教育网络体系。
共享社区教育资源。社区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高等学校等学校要面向居民开展教育培训服务,积极开发非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资源和社区无形教育资源,建设社区教育资源学习圈,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青少年宫、公园、绿道、体育场馆等社会公共教育设施,实行教育资源社会共享。
组建江门社区大学。依托江门广播电视大学组建江门社区大学,建成江门市远程开放教育服务中心,在县级市、区相应建立社区学院,并在镇(街)、村(居)分别建立市民学校和学习点(教学班),搭建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社区教育系统网络。充分利用江门电大的江门终身学习网、自学考试中心、奥鹏网院学习中心、继续教育网络、社区的党员远程教育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建立网络学习平台,积极推进市民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努力形成社区数字化学习氛围并取得明显学习效果。
2.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
根据社区内不同类型组织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学习型组织基本要求和标准,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街道、学习型居委会、学习型楼组、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把社区教育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阵地建设和社会风气整治、文化市场整治等结合起来,与学习型组织、文明单位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促进社区居民提高文化素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评估促进工作,使学习型组织试点数逐年有明显增加。
3.加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适应社区教育管理要求的素质高、专兼职结合、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专职人员主要在现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中统筹安排解决,各市、区要按照不少于常住人口十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社区工作者,镇(街道)至少要有1名专职社区管理工作人员,镇(街道)要建立社区教育辅导员小组。
4.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形成开放式的社区教育。
加强与各市区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宣传、民政等部门的合作,重点抓好量大面广、受到社区市民普遍欢迎的各类短期培训活动,努力满足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等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注重社区家长育儿和家庭教育的培训辅导,注重社区的儿童、青少年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校外素质教育,注重市民的文化休闲教育,注重社区各类人员心理疏导和调适的教育培训。
要围绕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和推进“文明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生态社区”、“数字社区”等确定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注重社区教育课程和活动的研发,增强社区特色的课程和活动教育,积极创新培训形式,建立求学者先学习后就业、边学习边就业、学习就业交替进行的终身学习新模式,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带薪学习制度。每年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社区市民占全体市民的比例达50%以上;在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的培训率达70%以上,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率达50%以上;在农村社区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率达3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率达到50%以上。
5.加强社区教育的动员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各地发展社区教育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有利于社区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社区和谐安全稳定,积极改善社区成员的精神生活质量和环境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市民的社区归属感和终身学习观念,营造社区市民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提高社区市民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性、扶贫帮困、参加公益活动等公民整体素质。
6.加强终身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要加强社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注意学习借鉴国外开展社区教育的有益经验和成功的做法,逐步形成有江门侨乡特色的社区教育理论。将江门社区大学建设成为江门市终身教育科研指导中心、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资源开发中心、社区教育的远程支持服务中心和市民身边的一所没有围墙的社区大学。
四、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和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江门市编办、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五邑大学、江门职院、江门电大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并有专人负责开展社区教育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实施江门市社区教育与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作。
2.建立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稳定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社区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按社区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要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按照“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部门要统筹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和培训资金,有针对性支持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支持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家庭及个人增加学习投入。社区内各类企业要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培训,特别是加强一线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对学习者个人回报率较高的培训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
3.加强对社区教育的检查、评估和咨询工作。
加强科学研究,制定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及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评估体系。要有计划地开展对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积极完善定期检查、评估和表彰奖励制度;对取得突出成效的社区单位给予肯定和表彰。要广泛吸收社区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成立社区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实验区社区教育实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