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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65体育彩票部门预算
来源:教育局 时间: 2018-02-12

           

2018

365体育彩票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365体育彩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365体育彩票概况

 

一、主要职责

365体育彩票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研究,负责教育事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指导、协调各市(区)、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民主管理与监督、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勤工俭学、教育信息化、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会、统战和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市直学校(幼儿园)的基建投资、事业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江门市教育研究院(江门市中小学教研室)、江门市教育技术与装备中心、江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江门市直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江门市第一中学、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学校、江门市启智学校、江门市第一幼儿园、江门市教育第一幼儿园、江门市培英实验幼儿园。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财科、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基础教育科、政体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室、招生考试科。

365体育彩票编制41人,实有38人,离退休4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543人,实有1,362人,离退休59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教育工作要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解决学位不足尤其是优质学位不足的问题,提升现有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三二一”书记工程,扎实推进“幼高专”新校区建设,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全面发展,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全力支持五邑大学创建高水平工科大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推进质量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82,324.15万元,上年增加20,962.56万元,增长率为34.16%,增加原因是:(1)专项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专项、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学校组经费、教学教研专项经费(高考奖)、教学工作管理经费、江门幼专建设还贷专项等。(2)增加江门幼专建设专项贷款资金;(3)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723.86万元,占51.90%;专款专用资金4,066.24万元,占4.94%;事业收入2,513.66万元,占3.05%;其他收入22,751.05万元,占27.64%;上年结转结余10,269.33万元,占12.47%。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82,324.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324.1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2,399.13万元,增长率为37.38%,增加主要原因是:(1)专项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专项支出、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学校组经费支出、教学教研专项经费(高考奖)支出、教学工作管理经费支出、江门幼专建设还贷专项支出等。(2)增加江门幼专建设专项贷款支出;(3)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包括:教育(类)支出71,472.84万元,占86.82%;科学技术(类)支出9.97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59.20万元,占7.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39.76万元,占2.84%;城乡社区(类)支出166.60万元,占0.20%;住房保障(类)支出2,175.78万元,占2.65%。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2,723.8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7,500.13万元,比上年增加4,019.37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员增资增加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5,223.73万元,比上年增加2,124.05万元,增加原因是:专项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专项支出、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学校组经费支出、教学教研专项经费(高考奖)支出、教学工作管理经费支出、江门幼专建设还贷专项支出等。主要支出项目有:

1.经费拨款(补助)安排4,113.47万元,包括:市教育局的专项业务支出121.50万元、教学教研专项经费(高考奖)300万元、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250万元、学生军训专项资金18.8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专项80万元、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学校组经费140万元、教师人才培训专项256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0万元;江门市教育研究院(江门市中小学教研室)的课程改革专项经费45万元、教师职业健康专项0.80万元;市教育技术与装备中心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0.25万元;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0.15万元;市直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0.30万元;市第一中学的专项业务支出80万元,教学工作管理经费244.99万元、教师职业健康专项14.10万元、学生军训专项资金33万元;市景贤学校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8.20万元;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中职综合生均财政拨款511万元、学生军训专项资金31.37万元;市培英高级中学的新疆班专项补助经费835.90万元、教学工作管理经费202.50万元、教师职业健康专项14.80万元、学生军训专项资金36.19万元;市启智学校的大型修缮支出40万元、教师职业健康专项2.85万元;市第一幼儿园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2.60万元;市教育第一幼儿园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1.60万元;市培英实验幼儿园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1.50万元;江门幼儿师范学校的学生军训专项资金15.66万元、中职综合生均财政拨款774.35万元。

2.教育费附加收入安排6,055.04万元,包括:市教育局的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586.42万元、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专项资金305.20万元、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90万元、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1.37万元;市景贤学校的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专项资金55万元、特殊教育学生课本费及公用经费补助1.2万元、校园校舍维修专项资金100万元;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中职综合生均财政拨款1,434.20万元;江门幼儿师范学校的中职综合生均财政拨款2,163.65万元、江门幼专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300万元;市启智学校的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8万元。

3.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安排915.73万元,包括:市教育局的复转退军人子女读高中(中职)资助资金1.20万元、校车安全专项资金35万元、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学生资助资金65万元、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44.30万元;市第一中学的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专项资金241.72万元、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10.30万元;市培英高级中学的校园校舍维修专项资金252.59万元、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专项资金75万元、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10.30万元;市启智学校的特殊教育学生课本费及公用经费117.23万元、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2.30万元;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10.30万元;市景贤学校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10万元;市第一幼儿园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9.30万元;市教育第一幼儿园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11万元;市培英实验幼儿园的教师职业健康专项9.30万元;江门幼儿师范学校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10.90万元。

4.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安排1,894.16万元,包括:市教育局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800万元、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41.22万元、民办教育专项扶持资金500万元、校园安全除险维修专项资金45万元;市第一中学的校园校舍维修专项资金507.94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资金1,183.13万元,包括:提前下达2018年及清算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52万元、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15.29万元、2018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4.58万元、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111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4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54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内地民族班省级补助资金202万元、特殊教育学生课本费及公用经费补助177.12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5.6万元。

6.一般预算调入资金安排375万元,包括:市教育局大型修缮135万元,市第一中学、市培英高级中学和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专项资金(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校园校舍维修专项资金40万元。

7.教育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专项687.2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365体育彩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0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保险费0.93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6.39万元,其他运行维护1.18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9.50万元,主要包括用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公务接待,其中市教育局7万元、市景贤学校1万元、市启智学校1.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万元,减少率为7.6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万元,减少率为15%,减少原因:加强和改进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结合《江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2.87万元,比上年增加1.99万元,增长率为2.46%,增长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变动。其中: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1.20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2万元,其他公用经费1.9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8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90.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0.2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30.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